“荒郊弃老”岂能仅拷问于良心
近日,有群众反映江苏省邳州市邳城镇泇口村庄北大堰下树林,有一身裹被子老人躺在堰下。邳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应急处置,老人为女性,神志不清,生命垂危。后经泇口卫生院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市民政、邳城镇等单位人员到现场后,将老人送到泇口卫生院救治,26日凌晨2:50分左右,老人在泇口卫生院去世。(3月27日人民网) 尽管如此,这几日有关“涉事老妇被扔出”的舆论络绎不绝,有人猜测老人可能非本地人,也有人指出过对其子女的谴责,更有网友挂出了“邳州老人被扔到荒郊等死”的犀利言论。不过从大家的表态中可以看出,多数人对老人的不幸表示同情,更为其亲属的“弃老”行为大为愤怒。公安部门也表示将通过血样网上比对等方式,进一步查找尸源。 我们知道,中国是一个文明之都、孝义之邦,传统文化思想氛围浓厚,自古至今都把“孝亲敬老”作为立国之本、立家之要。然而,在当下仍出现此“丧心病狂”之举,除拷问着弃老亲属良心之外,难道不也是对相关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的鞭策吗? 当前,尽管法律对遗弃罪做了明确规定,刑法也规定了,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以上行为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有些老人面对于子女的虐待不肯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宁可自己受苦也不愿投诉子女。 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呼吁全社会,在“孝道”面前多做人事,在法律面前多做善事。首先,政府要肩负起引导职责,加强对“孝亲敬老”的宣传、评比和表彰,合理引导社会舆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其次,提升公众敬老爱老扶老助老的参与度,要充分发挥榜样的正能量,从自身做起,净化社会风气,提升道德素养;再次,执法机关要严厉打击各类虐老、弃老等犯罪行为,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一经查实、严肃惩处。 每个人无论职位有多高、走得有多远,归根结底都是父母的孩子,作为人子,无论遇到何种困难都不能遗弃自己的父母。他们生养了我们、给了我们生命,我们就有义务赡养他们、陪伴他们安度晚年,反之,心中装不下亲人,也终将众叛亲离、一生孤寡。(薏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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