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罚单 要“大”更要“全”
“只需一天,牙齿就真的白了”,看了这样的广告之后,小伙伴们是不是“Duang”地一下就精神了?9日,上海市工商局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也是我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 近年来,工商部门依法对虚假广告进行处罚的案例不少,在2014年就处罚了多起。比如上海工商部门对宣称“100%不含反式脂肪酸”的好丽友膨化食品处以5万元罚款;杭州市工商局对涉嫌虚假、夸大宣传的阿芙化妆品处以罚款16万元等。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领域的处罚案例,更是屡见不鲜。 此次处罚所不同的是,罚款的数额到目前为止堪称“最大”,正因如此,才再次引发了社会对虚假广告的关注。但是,处罚数额“史上最大”,并不能说明相关部门加大了打击虚假广告的力度,因为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次罚款603万元,只能说明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的广告费很高,相应抬高了罚款,仅此而已。 可见,“最大罚单”的出现不仅不值得欣慰,反而让人感到忧虑。因为不是所有的虚假广告都有较高的广告费用。比如广泛存在于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医疗广告,其费用投入可能不足挂齿,但它伤害的是人的健康与生命,其危害是巨大的。以广告费作为基数,以最高五倍进行处罚,很难起到震慑作用,有必要在《广告法》修订时,改变单纯以广告费作为处罚基数的做法,综合考虑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和非法所得,给予更适度的处罚。 更进一步而言,与“最大数额”相比,最广泛和最全面的处罚,更为公众所期待,也更能提升打击效果。近年来虽然处罚了不少虚假广告,但与虚假广告的总量相比,处罚数量仍显不足。其结果是,虚假广告总难禁止,在一些领域或灰色地带,甚至十分公开、毫无顾虑,比如在一些县市级电视台,广泛存在着夸大效果的养生节目在推荐着某些产品。 假如处罚虚假广告只有力度没有广度,即使处罚数额“屡创新高”也作用有限。当太多虚假广告能逃避处罚时,那么,被重罚的对象,只会被人当作运气不好、做事不谨慎而已。可见,虚假广告的罚单要“大”更要“全”,只有违法必究,才能为“执法必严”添彩,才能打消侥幸心理,形成更强大的震慑力。(罗志华) |
关键词:虚假广告,罚单,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