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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庸官懒政里的“至简大道”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王聃 黄春景 2015-03-06 09: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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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理的报告催人振奋,媒体盘点发现,在此次报告中出现了不少“首提”。譬如首提“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以及治“庸官懒政”。报告指出,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不力,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庸官懒政”就是一种腐败

  尽管“为官不为”是近20年来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但李克强总理谈“庸官懒政”却绝非第一次。最近的是在2月26日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就曾表示要严肃问责懒政、怠政。从总理的会议表态,到政府工作报告的郑重提出,这是看得见的趋势:治理“庸官懒政”,至少已从“强调”上升为国家治理的意识。

  何为“庸官懒政”?它并非简单的不作为,或者是官员对自身职责的轻浮执行。有研究者曾经总结出,所谓的“庸官懒政”,在现实行政生态中,其实至少存在五种表现形式:一为缺乏责任心,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二为缺乏公仆心,唯利是图,吃拿卡要;三为缺乏创新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四为缺乏持久力,船到码头车到站;五为缺乏真本事,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换言之,只要官员缺乏治理的能力,不依责而行,缺乏创新和持续工作的激情,都可归于“庸官懒政”。

  恰缘于此,绝不能低估“庸官懒政”对行政生活的负效应,更不可将庸官和清官简单地画上等号。“庸官懒政”事实上就是一种腐败,这是必须被放大和重建的治理观念。《人民日报》在去年发表的一篇评论中就指出,庸官造成的社会危害不亚于贪官。理由何在?不过是因为,权责对等、权责清晰就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干部就要干事,忠于职守、勤政为民向来是对为官者的基本要求。逆如此基本要求而行,纵然没有直接的违法犯罪行为,亦是一种“亚腐败”。

  “亚腐败”不能被容忍,更不能容忍的是另一种“庸官懒政”:高压治理下的“为官不为”,宁愿不作为,也不让自己犯错误被处理。所以更大的反问是:“庸官懒政”因何而持续存在?事实上,2014年起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对该现象都开展了不同层次的整治活动,多地还在省级层面下发了专门针对懒政、官员不作为的治理文件。但治理的结果依旧不容乐观。原因无它,一则,当下对于“庸懒”的治理还缺乏“标准”;二则,治理尚未上升到刚性的制度乃至法规层面。

  读报告然后知风向之变。在此前持续的“打虎拍蝇”式反腐之后,将治理“庸官懒政”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无疑是一种对于深度治理的持续推进。首提治理庸官懒政诠释的正是某种“至简大道”:有权也不能任性,现代国家里,权力的本质就是服务于公民和纳税人。否则,一切当被视为腐败乃至是犯罪。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治理庸官懒政,当下的紧迫任务是迅速找到一种对于庸官的切实治理方式,从行政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多个方面,来形成对于庸官的追责和淘汰环境。(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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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庸官懒政,腐败,改革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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