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倚老卖老”为“敬老爱老”?
近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1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区的5家医院,发现这样的规定执行起来,还是遭遇到尴尬。关爱老人,有待老人无可厚非,但地方法规出台这种“特权”引起了网上的热议,有人点赞支持这一措施体现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也有人反对谴责这种举措违背了公平正义,有倚老卖老之嫌。对此你怎么看? 为群众代言:陕西地方法规只是赋予老年人看病“优先权利”,看病“优先权利”和看病可“插队”是两个概念,地方医院不能在实施过程中不能简单把两者画上等号;如果老人看病“可插队”势必会让别人有老人“倚老卖老”的看法,与现在倡导的公平正义向违背。个人建议地方医院可以采取更好的科学方式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开通老人绿色通道,让老人和年轻人分开排队,这既保障了老人的优先权,又保护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哈喽一点点:在公共场合自觉排队是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如果以法律名义赋予老年这种插队的“特权”,暂且不说在实施上存在的难题,会伤害年轻人和其他患者的权利,更破坏了这种合理的社会秩序。但是,某些时候这种政策也有其积极方面,如果患病比较严重,急需要救助的老人患者,仅仅依靠道义和道德来祈求其他人为其“让路”,也不可取,如果以法律形式明文对定强制要求,要比前者更能保护老人生命权利。总的来说这种政策要更加明细、科学、全面的制定。 蜗牛Emily:对于保护老年人看病优先的权利,政府制度的法律规定是一方面,关键还是取决于医院自身服务是否规范,而某些保障老年人的“优先权”,以“挤占”他人的利益或资源为牺牲代价,就像楼主所说侵犯了年轻人和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把这种属于道德范畴的“礼让”制度化,是否会存在把不公平权力化的嫌疑?又是否会伤害那些敬老爱老的道德情感呢?因此,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特别是对老人重大疾病的关注,而我们的医院更应该想办法采取科学的方式保障老年人的看病优先权。 |
关键词:老人,权益,道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