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分类评审让教师“人尽其才”
2014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四种类型,新评审标准不再“唯论文论”,潜心于教学、科研推广做得好的教师,同样可以评上教授。(2月9日《中国青年报》) @晏扬:“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句话可视为对“教师”职业最本质的定义。按照我们现在的理解,教师是“教书育人”的职业,教学是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本职工作。然而在现实中,教师这个职业正在“异化”,尤其是一些高校教师,将科研作为“主业”,教学反倒沦为“副业”,有的教师甚至常年不参加教学工作,却照样能评上教授头衔。反之,一些潜心于教学、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却往往评不上高级职称。 正是这样的困境,愈发凸显出湖北省推行职称分类评审的探索价值。一方面,将高校教师分为四种类型,对不同类型的教师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开辟了多元化职称晋升渠道,使得那些论文不多但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也能够顺利评上高级职称,不再为论文所累;另一方面,这项改革所要破除的,只是“唯论文论”中的“唯”字,在职称评审重视教学业绩的同时,并没有反过来轻视科研业绩,而是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的教师评职称,仍然主要看论文、看科研成果,避免从“重科研、轻教学”的极端,走向“重教学、轻科研”的另一个极端。 |
关键词:高校,职称,分类评审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