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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叫板”污染企业为哪般?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毕晓哲 杨涛 2015-01-12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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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要当好“守夜人”

  近日,兰州有关部门发布名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显示,去年8月至今,该公司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如果兰州有关方面的确是从防治环境污染、维护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发布这样的通报不但无可厚非,而且我们还要为他们送上一阵掌声。但是,如果出于其他目的,通过所谓的批评来迫使企业就范,以满足政府的要求,这样的“选择性执法”就值得商榷与反思,政府就该好好考虑一下自身的定位。

  按道理来说,政府有关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和环境监管部门,对于兰州石化的违规行为特别是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必须严格执法,不能因为其是央企和纳税大户就网开一面。所以,所谓批评性通报对于政府机关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严厉措施,甚至可以说姗姗来迟——政府机关以前在干什么?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就应该做忠诚的“守夜人”,要让市场主体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合法地经营,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但是,这份姗姗来迟的通报,在兰州石化方面看来却有些变味。他们认为,兰州市政府有关方面之所以大张旗鼓地出台这样的通报,“说白了,兰州市政府就是想让兰州石化尽快搬迁到兰州新区去,以数百亿元的搬迁工程挽救兰州新区目前日渐式微的发展形态。这是一种事实上的逼宫。”兰州石化称,“几万人的大企业,不可能不出现一点生产故障或事故,就连我们在厂区堆放的一些油桶,现在也遭遇到了环保部门的清查,他们一天能来好几拨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如果这些说法属实的话,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义正词严的通报似乎并不那么光彩。

  之所以说“不光彩”,那是因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政府“守夜人”的另一个职责和角色。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政府不光要当好警察,不让市场主体随便越矩,同时,政府也要规范好自己的手,权力不能随便越位。兰州石化是否需要搬迁,有无能力搬迁,这些本是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政府因为新城区的发展强迫其搬迁,那就是政府权力的越位,是偏离了“守夜人”的角色。

  当然,像兰州市政府这样严厉批评涉及违法排污的央企,本身是很不容易的。在一些地方,政府强行在人烟密集的地方上马高污染的石化项目,或者对当地石化项目的污染坐视不管,而不顾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对,原因仅仅因为,这些项目的上马或者生产能给当地政府带来高额税收,而他们就轻易地放弃了自身的监管职责,甚至是站在了民意的对立面。这是政府偏离“守夜人”角色的另一面,个中原因就在于,这些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有了自身的利益诉求,放弃了中立的立场。

  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必须打造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政府要真正充当好“守夜人”的角色。有关兰州市政府部门和兰州石化之间的纠葛,应当回到法治轨道,才能解决好问题。(杨涛)

关键词:兰州石化,政府,监督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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