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渤海潮>>时政经济

车被扣押都能违章这是要闹哪样?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李英锋 2015-01-09 09:36:1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江西修水县法院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在2013年10月扣押了被告方一辆路虎越野车。匪夷所思的是,这辆至今遭扣押的越野车,在遭司法扣押后竟出现多达20条违章记录。车辆被法院扣押期间为何频繁发生违章?相关人员最初回应称,“违章有可能是车辆送出去维修导致”。随后又表示,扣押的路虎越野车系办案法院在办理诉讼保全过程中,违反规定将路虎车交由原告法人代表曾某维修,且没有及时收回封存,造成原告擅自使用并多次违章。(1月8日澎湃新闻)

  被法院扣押的越野车竟然肆无忌惮地多次违章,真是离奇又荒唐。违章意味着车辆的开封动用,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负责保管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人民法院都不得使用该项财产。显然,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越野车的“在押违章”都背离了法治要求,都是一次“司法跑偏”。

  修水县法院先是给出了模糊的“维修论”,被网友批评讥讽得一塌糊涂,九江中院继而又进一步对“维修论”作出了解释,初步承认了违规行为的存在,然而,这种解释依然让人存疑,让人难以满意。修水县法院凭什么来排除自己“维修”在押车辆的嫌疑呢?能不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

  退一步讲,即便真是法官违规把路虎车交给原告方去维修,并放任了原告方对车辆的长期使用,问题的性质恐怕也不仅仅限于这些表象,我们不禁要问,路虎车在由法官交给原告方时到底有没有故障?到底需不需要维修?法官与原告方是否达成了“假维修之名,行动用之实”的默契?如果这种默契存在,在背后有没有某种交易?

  再者,对于被封存的财产,有法律规定,有制度要求,也有管理的流程。可是,在原告方对车辆的“维修”需求面前,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流程以及相关的内部监督为何都形同虚设?如果没有车辆反常密集的“在押违章”,如果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举报,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路虎车是否还逍遥地处于“维修”状态?那么,造成这种反常现象的到底是个别法官的违规,还是修水县法院某些领导的领导责任、监督管理失职,抑或是一些法官的集体责任?而对查封扣押财产的管理机制是否存在漏洞?(李英锋)

关键词:法院,扣押,越野车

责任编辑:芦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