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能否成功,除了法律,还要自律
新年伊始,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规定吉林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这是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消息传出,调侃不断,人们普遍质疑的是,禁塑是否会像禁烟一样:法律归法律,做事依旧我行我素。 当1902年奥地利科学家马克斯·舒施尼发明了塑料袋时,他做梦也没想到,他的这项在当时无异于一场科技革命的发明,在让人们外出购物顿感一身轻松的同时,给现今的人类带来了环境污染的灾难,它因此被讥为21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 对于这个不可降解、燃烧时又会产生二噁英的玩意,中国大众对它负面作用的认识应当是清楚的。而且,国务院在2007年就发布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但六年半过去了,禁塑的效果已然可知,白色恶魔依旧在风中飘荡于中国的乡间田野通衢河谷,兴高采烈地去买菜购物的各色人等,手里拎的依旧是那不可降解的塑料袋。禁塑令除了在刚推出的几个月间,曾荡起一丝涟漪显示过纤微的希望外,旋即复归旧态。这也是此次人们质疑调侃吉林省禁塑令的历史原因。 是禁塑法令多此一举吗?不是,如果没有这个法令“桎梏”,白色垃圾的肆虐不知要疯狂到什么程度;抑或是执行不力法律没有指定替代方案所致?这确是中国很多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不是全部原因,事实上每个人只要有心,出门时口袋里装上几个可降解的塑料袋,那很多的购物问题基本解决了。 我以为,禁塑令为何推行不力,重要的是人们缺乏自律。虽然浸染现代文明这么多年了,但部分国人在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认识上,依然是未成熟的少年。比如,人们可以在网上高谈阔论针砭时弊,却不肯改改外出旅游时乱扔垃圾的习惯。看到邻家的张三李四上菜场回来手里拎的还是塑料袋,于是他也心安理得地向小贩讨要一个。他们也明白,禁塑是有利于整个社会,有利于子孙后代,但总是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尽义务的人,总是能找出理由为自己的不自律行为辩护。即便问题发生了,反正他们高悬的板子总有指向之处,那就是政府部门的管理有问题,社会的法律不完善。 普通老百姓多少有点“事不关己,最重要的是自己方便”的心理。如果人人都是这么想的,那“现世报”恐怕就会降临到每个人身上。雾霾就是个例子。 一个社会,没有法律不行,但光有法律没有自律也不行。新加坡为什么能成为举世闻名的“无口香糖污染”城市国家,靠的就是严厉的法律加人民的自觉自律。 |
关键词:吉林,禁塑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