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古树古木撑起一把“保护伞”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作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应当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因特殊需要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12月23日《河北日报》) 这无疑为生长在燕赵大地上的成百上万的古树撑起了一把政策的“保护伞”,着实令人感到欣慰和赞赏。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和高速公路快速扩张,古树让楼、古树让路的现象普遍存在,以发展为“名” ,人为擅自砍伐、移植、破坏古树名木的事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根本上还是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缺乏,没有认清古树的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 实际上,看一个地方、一座城市有没有文化底蕴,不仅要看建了多少博物馆、图书馆,也要看有多少古树、古建筑,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历史的见证者。一株百年古树,写在它沧桑枝干上的正是这个地方、这个城市的发展沿革,因此,保护一株古树名木,就是保存一部社会发展史书,就是保存一件珍贵古老的文物。而且,古树古木对研究千百年来的气候、水土、空气等自然变化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是一座优良的种源基因库,从这个角度说,千方百计保护古树名木,也是保护一种人文和自然景观,保护祖先留给我们和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 早在1982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中说:“城市发展并不等于所有的城市都要建设很多工厂、大马路和高层建筑。特别是对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古城遗址、古树名木等,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绝不能因进行新的建设使其受到损害或任意迁动位置。”然而,近年来古树惨遭腰斩的事情仍然不绝于耳,这既说明了古树古木保护亟待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更说明了古树古木的保护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 河北有着丰富的古树古木资源,条件上得天独厚,能否做好保护开发工作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和勇气。毋庸置疑,做好做实这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下,《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这样的好政策已经出台,但若要真正为古树名木撑起坚实的“保护伞”,还需要以此次政策的出台为契机,不断提高人们的文物意识,实行强有力的执行和监管措施,确保好政策落到实处,唯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古树名木在燕赵大地继续蓬勃生长。(刘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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