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费”应趁早取消
近日,江西九江都昌县网友在当地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时,被收取20元手续费,大呼“单身不起”。12月17日,记者联系上都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工作人员称,此项业务办理收费完全符合物价局的相关批文,并非乱收费。(12月18日新华网) @刘鹏:或许按照当地物价局的相关批文,可以证明20元的“单身证明费”不是乱收费,而且这一费用也确实“一直在收”“其他地方也收”。但这并不能说明,所谓的“单身证明费”就是合情合理的收费。 从宏观的角度看,相关部门拿着民众缴纳的税收,对民众的婚姻等信息进行管理,那么就明显有责任出具相关婚姻信息等证明。而且婚姻信息管理如此,其它户籍信息、生育信息等,同样如此。如果一边拿着纳税人的钱管理相关信息,一边还要直接向纳税人收取信息证明费,这明显有双重收费之嫌疑,背离了服务者的角色。从微观的角度讲,办理单身证明民政局确实需要“把数据录进电脑,还要打印出来”,但这些显然都是民政局的正常工作,不能成为收费的理由。事实上,在全国不少地方,一些民政部门早已经取消了“单身证明费”。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统一相关法律规定,统一取消这项让人觉得“单身不起”的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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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