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差生歧视到考试歧视
近日,上海普陀长征中学部分高二班级要求年级排名90名以后或“加一”作业不做超7次的考生放弃“加一”学科,转而参加春季高考或专科自主招生。此事一出,舆论哗然。为此,长征中学全部收回承诺书,并召开家长会,向家长道歉。区教育局对此做出处理,责成长征中学迅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上海市教委也在全市区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会议上通报此事,要求各区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在笔者看来,这起事件折射的不仅是“差生歧视”,还有逐渐在一些学校、老师中滋长的“考试歧视”——把升学考试分为三六九等。如果这种“考试歧视”蔓延,那么,国家推进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将难以真正给基础教育带来多元选择。 今年9月颁布的国家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到要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希望通过分类考试提高高职的吸引力和发展空间,可如果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型高考成为低于普通高考的考试,被老师认为是差生才选择的考试,甚至作为对差生的“羞辱”,那么,分类考试的改革目标将难以实现。 对于学生究竟选择参加哪一个升学考试,学校可以进行引导,教育学生结合兴趣、能力、今后的学业和职业发展,进行理性规划。可是,上海这所中学,显然不是引导学生做出合理选择,而是代替学生做出选择,并把参加高职自主招生、春考,视为是“差生”的考试,这透露给学生的信号是,参加高职高专、春考是成绩不好学生的选择。 诚然,上海的高职自主招生、春考,笔试科目不包含“加一”科目,“加一”成绩不理想的学生,确实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去选择今后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春考,但这要由学生自己做出选择,而不能由学校强行对学生进行分层定位,剥夺其选择权。 在教师对学生做出这一要求时,其实是把秋考作为最高选择,春考、高职高专作为低一层次的选择的。这是对分类考试改革的误解。分类考试改革的本意,是让不同办学定位的学校,采取合适的考试、评价方式,招收适合的学生,学校并没有高低之别、考试也没有层次之分,如果对分类考试进行分层对待,我国基础教育就难以摆脱应试困境。 当然,这种对考试的歧视,也提醒我国在推进分类考试改革时,必须避免对考试的“分层”,多元评价,不是有多次考试机会,就能形成。在推进分类考试过程中,必须推进教育平等、学校平等、考试平等,只有让各类选择平等,才能形成多元选择。 比如,消除一系列对教育、学校的歧视性政策,不能普通高等教育高于职业教育,985高校、211院校,高于普通本科院校;鼓励各学校自主选择适合本校学科、专业招生的考试等。只有真正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才能在中学推进多元教育,让学校获得更大的办学空间,不再用单一的分数模式评价学生。(熊丙奇) |
关键词:差生,歧视,考试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