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为何要为农民工而留?
随着春运临近,12月1日火车票调整预售期首日如约而至,部分车次车票10分钟就被抢光。按照铁路部门现行售票方法是实行“通售共享”,这对那些不会使用电话网络购票的老人家、农民工很不公平。(12月2日《广州日报》) 在供小于求的现状下,每年的火车票销售都会出现一票难求的情形,今年也没例外。资源有限,怎么分配就成了大问题。有网友认为,“通售共享”是公平的,大家有平等的机会买票,如果预留现场票这对于网络购票人群才是不公平的。那么,真是这样吗? 公平有两种:一种是形式上的公平,即对任何人无差别地对待,比如上述网友所支持的“通售共享”;另一种是实质上的公平,即考虑到个体或群体间的差异,对弱势者给予适当照顾或补偿,比如给现场排队旅客预留一定比例的火车票。这两种公平,只有实质上的公平,才符合正义。正义是个比较主观的词语,未必人人认识一致,制定政策时应在各种主张中寻求最大公约数。 以火车票售卖为例,如果不知道自己会成为熟稔网络的白领,还是不懂电脑的农民工,我们会想要什么样的售票规则?我想,大家不会要求所有人都去排队买票,但肯定也少有人会支持“通售共享”。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公共政策应该而且大多会适当照顾或补偿弱者,为什么法律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在定罪、量刑以及执刑上给予特殊的规定。 我们常说,“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人”,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代价。不是每项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能让每一个人获利,但要适当照顾或补偿弱者。(吴志明) |
关键词:火车票,通售共享,农民工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