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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打架”别让群众“躺枪”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白龙 2014-11-27 08: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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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政策的夫妇要生二孩,以前享受的独生子女费要不要退?郑州一位市民遭遇的这个并不复杂的问题,无意中暴露了相关规定在“打架”。按照国家部委通知,不必退还;而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大今年5月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退回。一时争执不下,让人无所适从。

  政策和法规打架,让群众“躺枪”,着实让人郁闷。地方性法规理应在批准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进行法规清理工作。无论如何,政策法规的冲突不应由公民埋单。

  早在2000年施行的立法法,一个重要的立法意图就是规范立法活动,消除“法律打架”现象。该法出台后,以往的法律冲突现象有了明显扭转,但并未根除。一些地方或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出台一些与上位法冲突的规定,导致“国法抵不过土法”。而更多令人哭笑不得的“土法”,虽然不在立法法调整的范围,但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却能横行无阻,比如有地方政府出台文件,要求下属单位必须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的商品,甚至有地方政府文件下达“抽烟指标”,等等,都是有违法治精神、损害法制统一之举。

  不论是法律还是政策,在遵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方面,不应有多元标准。一些地方或部门之所以不愿在制定法规、政策方面“上下对齐”,说穿了是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而这些法规、政策的制定出台之所以能畅通无阻,多半在于没有将科学立法、民主决策的原则贯彻到底。试想,如果法规和政策在制定前能够充分论证,制定过程中能够广泛听取意见,就不大可能出现违反上位法或法治精神、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目前,我们在地方立法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有益的制度成果,比如立法评估、备案审查、法规清理等等。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无异于建立一个“体检中心”,让有瑕疵的政策法规及时得到修补完善,不致带病运行。

  一个有效消除了法律冲突的法治体系,才能保持内在统一和精神饱满,富有正义和尊严。这样的体系,也才能真正树立法制权威、涵养法治精神。

  (作者:白龙 摘自昨日《人民日报》)

关键词:生二孩,独生子女费,退回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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