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玩手机”入刑,你支持吗?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司机在开车时有低头玩手机甚至发微博、微信的情况。日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修改“危险驾驶罪”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危险驾驶罪。沈金强认为,若将此类行为入刑,相信会降低驾驶风险。
为人民拼:开车玩手机入刑,通过震慑作用降低事故的发生,此种建议的出发点很好,不过急于以刑事处罚代替行政处罚,不符合“慎刑”理念,有“轻教重诛”之嫌。更可行的应该是对现行交通法规与行政处罚进行完善,细化禁止规定、完善取证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开车玩手机的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只有当造成严重后果时才考虑追究刑事责任。 凤城君子:开车玩手机确实危险,但是入刑也需慎重。轻易入刑,会否导致刑法的滥用,玩手机的行为又该如何来界定,如果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交警仅凭肉眼看到了司机玩手机的行为,当交警执法时玩手机的行为已经不存在,司机如果不承认,又该如何来定性,必然会造成执法上发生纠纷和异议。 柳一墨:“安全无小事,责任无小事”,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危险驾驶罪,深深赞同,“开车玩手机”入刑,重点不在惩罚,而在于安全意识的回归。一来,以重罚提醒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将大大降低司机本人的危险系数。二来,对于出租车司机、客车司机等人的约束加大,有利于保障更多乘客以及财物的安全。三来,有了安全意识的提高,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将大大减少,保障了人身安全。 威维巍:很多时候,就是处罚的太轻,人们才会不重视,当悲剧发生的时候,悔之晚矣。开车玩手机,造成拥堵是小事,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却大大增加,害人又害己。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危险驾驶罪,才能从根源上遏制这种现象,这才是对公众负责的体现,支持! 静若流水:玩手机确实危害极大,分散注意力,耽误工作和学习。手机本只是通讯工具,但是随着智能化的普及,微博、微信、QQ等让许多年轻人痴迷,有些司机甚至在开车时都不忘聊QQ,发微信。笔者认为,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危险驾驶罪值得点赞。这样不仅减少了车祸的发生率,保证了行人、乘客以及司机的人生安全,而且会减少人们对于网络的痴迷程度,减少犯罪的发生,利人利己利国家。 水中月1985:手机的出现,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快捷便利,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少了,对着冰冷的屏幕却多了。上班看手机、上课看手机、回家玩手机,甚至司机开车也时不时的看手机。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也危害了他人的利益。之所以这种情况屡禁不止,扣分罚钱仍效果甚微,主要是惩处力度不够。如果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危险驾驶罪”势必会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相信也会收到不错的效果! haifeng12345:不难想象,“开车玩手机”本身就分散注意力,将”开车玩手机”入刑,笔者支持这种做法,原因有三:首先,这是对驾驶者人身安全的一种保护。其次,这是法律的一种进步,针对社会存在的问题,法律与时俱进为其解决难题。最后,惩罚不是目的,减少危险驾驶、保障群众人身安全才是最主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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