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个税沦为“工薪税” 公平税负改革呼声高
完善税收制度是经济改革的重点,其中,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尤为引人关注。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加快房地产税改革立法进程及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现行个税沦为“工薪税” 英国经济学家哥尔柏曾把征税的艺术概况为: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 业内人士表示,“见鹅就拔毛”而不顾及其他是不可取的。其实,为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我国曾多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到2011年9月1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到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由5%降为3%。 然而,改革后的个税依然没有充分体现公平的原则。据了解,目前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分类所得税、混合所得税、综合所得三大模式,而我国是其中为数不多的采用分类制模式的国家。专家指出,这种模式符合税制简便的原则,但分项计征使一些高收入者可以把多元化的高收入通过“分散化”避税,最终在社会上形成高收入者税负轻、低收入者税负重的现象。 “目前中国的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富裕阶层的税负相对外国来说显得太轻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有关统计显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社会上普遍流传着一种说法:现在个人所得税已沦为“工薪所得税”。 公平税负改革呼声高 “个税属于二次分配,主要起到调节两极分化、杀富济贫的作用,但现在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政府要让利,不要指望个税能对整个税收做出什么大文章。”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对记者说。 这些年,公众要求进一步深化个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大家不仅希望继续提高起征点,更呼吁从分类向综合征收迈进。政府对此极为关注,多年前就将个税改革方向定为将现行的分类税制改革成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
关键词:工薪税,个税,税负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