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打造清廉中国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日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随即召开,会议传递出一系列反腐倡廉新信号,引发外界密切关注和积极解读。 十八大以来,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紧紧扭住作风建设,对腐败现象架设高压线、保持零容忍,打虎拍蝇成绩斐然。统计显示,去年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调查的有31人,今年前10个月又有32名副部级以上干部被组织调查;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达8.4万人,同比增长逾三成。如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成为重要的“反腐通讯社”,有人调侃,贪官想上头条的门槛越来越高。 沉甸甸的成绩单,凝结着中央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决心和勇毅,浸润着纪检监察系统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血与汗水,也映照着腐败人人喊打的社会向心力。而在力度空前的反腐图景中,正激荡着一条日渐清晰的线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制度的作用,不断加强对腐败问题的治理。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集中清理一大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巡视反腐日益常态化、机制化……从无到有、从有到细,通过一步步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制约权力、惩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必须看到,为期一年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胜利收官,但“四风”病源尚在、病根未除;面对肃贪风暴,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十分艰巨。现实中,少数人心存侥幸、恣意妄为,组团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的剧情仍在上演。中央十分清醒,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旧严峻复杂”的基本判断依然没有改变。 十八届四中全会勾勒出“法治中国”新蓝图,堪称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方案。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全会在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上,把包括党章在内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国家法治体系建设中。梳理全会公报,“制度”“机制”成为高频词汇,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个方面的部署中,都有针对反腐加强制度设计的表述。细读公报,字里行间体现出科学系统的制度设计,为扎紧权力的笼子提供了刚性的法治力量。如果说中央一系列的反腐重拳强化了“不敢腐”的官场气氛、政治生态,那么四中全会无疑进一步夯实了“不能腐”的法治基石、制度基础。 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较量。学者阿密泰·艾乔尼曾有洞见,“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扎紧制度的篱笆、增强制度的刚性,才能确保存放苹果的“筐”不出问题。“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遏止腐败、限制公权滥用,最根本的还是依靠法治、完善制度。惟其如此,才能在业已形成的“不敢腐”的基础上往前递进,真正让执掌权力的人客观上“不能腐”、主观上“不想腐”。 反腐不断深入推进,关键是从法治、制度中汲取力量。依法治国与依法反腐,本质上相辅相成。一方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能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另一方面,依法治国也是依法反腐的重要基础,诚如有专家判断,“权力腐败实际上就是权力没有依法运行”。把握住这一逻辑,大力崇扬法治信仰,才能让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固化下来,从而助益社会良性运行。 “法者,天下之仪也”,法治是腐败的天敌。打赢反腐败这场持久战,尤其离不开依法治国保驾护航。善用法治力量、全面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我们必将做到标本兼治,从而以更清正的干部、更清廉的政府、更清明的政治,深化改革、成就梦想。(李浩燃) |
关键词:法治中国,反腐,作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