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收费延期是算错了账
政府还贷公路属于公共产品,公众使用该产品理应免费,特别是在已经缴纳了15年的使用费后。拿部门盈亏的账替代公众利益的账,甚至为此造势,有失考量。 山东大众网消息,目前山东正面临新建近2000公里高速的“大考”,停止收费将使山东交通建设“难以为继”。因此到2015年底,山东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可能全部或者部分延长收费期。 这一消息并不令人惊讶。今年初,山东有关部门即曾决定,在15条政府还贷高速路中延长其中9条的收费期限,理由同样是资金紧张。假如从当地政府部门的角度看,延长高速路的收费期限或许确有其理。按照当地给出的数据,近几年政府应偿还的还贷高速公路所负债务及相应利息,每年超过200亿元,山东还承建着270多公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需筹集建设资金190亿元,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每年养护资金约需16亿元。而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和成品油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收入,无法弥补巨大缺口。 公路收费作为一项准公共政策,能够仅仅算资金账吗?当然不能,作为政府部门,还应该算其他账。其一,《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是15年,即使这一基于过去价格水平制定的收费期限与实际情况存在落差,条例没废止,地方政府部门就应遵循。地方事权不能随意逾越自由裁量,法无规定不可行是基本行政原则。其二,由公路建设生成的收益并非在修路、维护等环节体现,交通便利带来的是集成式效益,其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不是公路单项收支可以涵盖的。而且,交通成本越低,集成效益越可体现。其三,即使是算资金账,在修路的征地开发等环节,几乎都是免费的,已经节省了大量成本,而且经营公路基本是无风险的“生意”。仅从上市的高速公路收益情况看,其利润相当高。因此,收费路到底收益支出比是多少,是否经过第三方审计,也须更加明晰。其四,当地给出的收费经营情况不佳的原因中,包括各路段车流量明显不均,经营情况好的路段过于集中。由此审视正在兴建的高速公路网,是否也存在规划不合理之处?因为新建公路项目正是延长收费期限的主要理由。 可以说,山东延长高速路收费期限的账,算得还远不够全面,不够清楚。政府部门最该算的,不是部门的小账,而是公众利益的大账。公路乱收费现象已持续多年,建路初期采取的BOT模式以及后来缺乏规制的产权转让,导致许多地方公路收费管理成了一笔笔糊涂账,并加大了治理公路乱收费的难度。而且,即便说企业经营性公路需要遵守市场原则,履行当初合同约定,不得不维持或延长公路收费期限,政府还贷公路的账也完全不能这么算。 道理很简单。政府还贷公路属于公共产品,公众使用该产品理应免费,特别是在已经缴纳了15年的使用费后。拿部门盈亏的账替代公众利益的账,甚至为此造势,有失考量。 |
关键词:高速路,收费,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