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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村规背后是基层权力失范

来源: 西安日报 作者: 戴先任 2014-10-16 1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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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纪委、督办室联合下发了首个“人情风”督办处罚通报,村民严小平、周定福因违反村规大办酒席,每人被罚2000元。此前该村出台规定提倡勤俭节约,领导家庭吸烟不得超过10元/盒,酒不得超过60元/瓶;干部家庭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吸烟不得超过5元/盒,酒不得超过50元/瓶。(10月15日《深圳晚报》)

  这样的村规,初衷是为了响应中央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号召。而且从具体效果看,作为村规,行之有效,雷厉风行,让人震惊。村民周定福就因为大办酒席,喝的是批发价220元/件(6瓶装)的稻花香酒,抽的是18元/盒的黄鹤楼香烟,而被罚了2000元。

  然而,如此村规,却显然限制了村民及村干部的正常消费自由。村干部与村民自家摆酒,干你村委会何事?村委会不是执法机构,又有什么资格动辄对村民进行罚款?而且,这种处罚规定,还根据村民的职务高低来定,职务高者,则限制放宽一些,职务低者,则限制更严,这种村规,就是一种歧视性的规定。对普通村民存在歧视,区别对待,严重违背了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的“雷人”村规,早就应该取消!但让人感到不理解的是,“雷人”村规却能正儿八经被执行,甚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让村民甘心被罚。这实在让人感慨一些基层干部的“微小权力”的能量无限。

  这种执行中央政策走样变形的事例,应该远不止尧治河村。他们在执行中,错误理解政策,变味执行。其结果,不仅不能限制公务员公款消费,反倒将矛盾对准了普通老百姓,对公务员减少约束,转移了矛盾。而真正的公款吃喝,却可能借机转移阵地。像日前就有媒体报道,湖南郴州市几名村干部3年挥霍公款一百五十万,其中泡脚、泡澡的支出就有约4.3万元(10月14日《潇湘晨报》) 。他们并不是像村民一样,在家里被监视,受到约束,而是可以借机外出进行消费。

  这也让人看到一些地方基层治理的混乱失序。在不少农村地区,因为监管过少,让不少村干部的“微小权力”无限扩张,甚至令一些村霸当道;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甚至还走出了巨贪。这就使不少农村地区变成了法外之地。村民自治到了亟待进行转型升级的时刻。

  要实现村民自治的善治与良政,只有提高治理水平,让村民起而监督,起而维权,让基层权力的运行变得公开透明。要多一些权力规范,不能让基层变成一些不法村干部的独立王国。这就需要村民的监督与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管,两相夹击,来对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予以制约。如此,才可避免中央政策进了村中,就变成了土皇帝为所欲为的霸王条款。(戴先任)

关键词:人情风,处罚,村规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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