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不整禁乘地铁”是否涉嫌歧视
《沈阳地铁乘客须知》最新补充规定:衣冠不整、醉酒等不文明行为者不得进站乘车。有网友质疑新规有歧视弱势群体嫌疑。相关人士解释,此规定中的衣冠不整者,主要指被乘客广泛反映的在地铁中乞讨的人群,并不包括因为其工作等原因造成衣物有污迹的人。(10月13日《北京晨报》) 衣冠不整禁乘地铁规定,显然有看人下菜之嫌 城市地铁基于其一定的公共与商业属性,沈阳地铁无权,也不能随意对乘坐地铁的乘客“挑肥拣瘦”(除非衣衫不整者绝不买票上车,地铁才有权拒绝乘坐),何况作为一家承担着公共交通营运的地铁公司刻意对包括乞丐在内的一些衣衫不整者制定出如此苛刻的规矩,既很无知,更显轻薄,这一规矩其实就像几年前广州地铁老总声称的,地铁员工家属乘坐地铁免费是为“反恐”一样荒唐、滑稽和可笑。 进而言之,《沈阳地铁乘客须知》最新补充规定“衣冠不整、醉酒等不文明行为者不得进站乘车”之所以甫一出台,即遭广大网友质疑新规有歧视弱势群体嫌疑与猛烈抨击,其实是由于沈阳地铁还犯了一个文明、法制社会的大忌,即囿于人所共知的原因与背景,时下,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存在着的因人而异、看人下菜等等模式,并且仍然在继续造成包括宾馆、酒楼以及政府机关办公场所等场所公民权利的不平等(须知,乞丐等衣衫不整者也是公民,也是纳税人,理当与任何人一样享受平等,受尊重的权利,而绝非肆意歧视或排斥),这一怪现象屡遭诟病,而现在,沈阳地铁干脆就赤裸裸将乘坐地铁的乘客人为地划分为三六九等,连乞丐乘坐地铁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这岂不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之耻、之最大的不公平,同时不也是包括沈阳在内的城市政府部门苦苦追寻的所谓城市形象、城市品位以及城市档次的莫大亵渎与反讽么?(李甘林) |
关键词:衣冠不整,禁乘,地铁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