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铁三角”为何能联手“圈”房?
拆迁涉及300多村民,却有500多人参加分房;“房叔”骗房有流水线:户口有人办、账目有人算、拆迁办批准、手续很齐全……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房叔”腐败案日前经审理基本查清:十余人套取140余套安置房,社居委、户籍民警、拆迁办竟是背后联手“圈”房的“铁三角”。(10月4日新华网) “合肥房叔案”腐败“铁三角”的形成,看似有人为了钱,实际上暴露出制度上的问题。 “合肥房叔”方广云,作为一个小小的村(居)委会书记,连“七品芝麻官”也算不上,却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竟然能套取及协助他人套取安置房140多套,还违规倒卖970亩村集体土地。他为何有这么大的能量?关键是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村(居)委会虽然是一个自治组织,但绝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村(居)干部违法乱纪的借口。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而方广云在任时的大权独揽、说一不二、一手遮天。村里多年不公开账目,拆迁、分房、征地都暗箱操作,对此,村民们不断向有关部门举报,但由于这些部门对他包庇和纵容,使方广云胆量越来越大,用哄、吓、骗、打等手段欺压百姓,“方书记”成了老百姓眼中的“方老虎”。更让村民不满的是,他们多次举报撤不掉他,甚至在换届选举时村民联名也“罢不掉”他。因此,由于这个村的村民没有村务参与权,“四个民主”都没有实现,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才是“房叔”不断被养大的原因。 户籍制度牵涉到公民的生活、福利乃至自由,也牵涉到社会管控的精准性。正因为如此,公安部必须对户籍管控十分严格。然而,就在很多人办理上户、改名、迁移等户籍手续时障碍重重的当下,合肥市磨店派出所户籍民警詹某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户籍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徇私舞弊处理相关事项,帮助或伙同“合肥房叔”方广云等人骗取拆迁安置房共计20多套,违规办理户口40多个。一个小小的户籍民警怎么就能随便作主,办了这么多假户口呢?又怎么会潜伏这么久呢?这除暴露出这位民警从根子上缺少对法律的敬畏,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起码尊重外,更暴露了行政权力缺少必要的有效的监督和限制。按理,申报和注销户口应该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必须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之内执行。申报户口必须要提交相关材料,有关领导必须进行审核才能登记,不知道这位民警是怎么搞出假材料的,有关领导是怎么核实的。如果说,难得搞一次领导在审核时可能存在疏忽的话,那么,短短几年内办了40多个假户口,显然不是疏忽的问题,而是户籍管理制度上存在着严重的漏洞。这样的户籍管理制度还有什么起码严肃性可言?户籍成了某些人谋利的工具,这是对权力的鲜活注解,是对民权的绝妙讽刺,更是对正义的无情践踏! 群众是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基石,因而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补偿资金问题、社会保险问题等就变得至关重要。拆迁办是政府为了更好维护百姓利益、安置好拆迁群众的政府派出机构。拆迁办主要功能就是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难题,千方百计寻突破,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民生保障。然而,作为本应维护百姓利益的“拆迁办”,却成了“合肥房叔案”中腐败“铁三角”中的一“角”。显然,“拆迁办”的相关人员为了私利,已经把百姓的利益抛到了脑后,已站到了百姓的对立面。当然,“拆迁办”的相关人员能与“合肥房叔”配合,还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使用缺少监督检查有关;与有关部门对侵占、虚报、挪用和不按规定使用征地拆迁资金等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有关。 由此看来,透过“合肥房叔案”我们不难发现,居委会、拆迁办、户籍民警之所以能形成“联合造假、共同骗房”的“腐败铁三角”,除了他们都为了获取私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这三方都缺少必要时的监督。除了有关部门对人员缺少管理监督外,还存在着制度方面的漏洞。因此,不仅要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查处外,还必须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管失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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