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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会不容任何道德“怪胎”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杨燕明 2014-09-23 09: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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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披露,“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绝不离婚”,这是广东东莞蒙正国学馆“女德学堂”所谓“女德”四项基本原则。目前这类“女德班”正在全国遍地开花。

  “女德”一词,很容易让人想起“三从四德”。与“女德”对应,是不是该有“男德”?但事实上,无论是“男德”还是“女德”,这本就不该存在,因为作为一个人,其道德的底线与规范应该是一致的,这并不存在男女的区别。

  更何况,这些“女德班”的精神,比“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还要低劣不少,如“绝不离婚”、“老公打骂你是成就你”、“哺乳期出轨是因为妻子关心不够”、“遭遇家暴不仅不要反抗,更要自己反思与反省”等,这样的观念是什么“女德”?简直就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

  说到底,这样的“女德班”,就是向男权社会的极度献媚,即一切以男人为中心,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物。这样的意识,与古时的“三从四德”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其“要做女强人,就得切掉子宫、切除乳房,放弃所有女性特点”的观点,这还是正常人性所能容忍的么?

  在现代社会,每个人存在的最大价值,便是享受自己的权利,尽到自己的义务。就此来说,已经完全跑偏的“女德班”,显然不只是一个道德命题,更是一个法律命题。一则,这些“女德班”到底有没有必要的办学资质,这值得拷问;二则,这些办学的内容如此偏离社会主流价值观,有没有人来监管?三则,如果因为“女德班”的培训给一些人的生活带来了困扰,“女德班”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四则,上“女德班”的都是些什么人?开办者又是什么人?这些疑问,都必须有答案;这背后的责任,也必须理清!(杨燕明)

关键词:女德学堂,道德,规范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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