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索礼班主任的处理 怎么看怎么奇怪
因教师节当天未收到礼物,哈尔滨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十七班班主任冯群超,在课堂上训了自己班学生整整一堂课。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处理结果是:停止其教学工作并撤销班主任职务;已收学生礼金全数退回;行政记大过。 我曾经是一名教师,看到索礼班主任的“精彩表演”,不禁感到脸上火辣辣的。而看到当地教育部门对其的所谓处理,我又像看了一出外行人导演的闹剧,这分明是个蹩脚的笑话。 “撤销班主任职务”也算是处理?“班主任”算是什么职务呢?“班主任”不是什么官衔,顶多算是一种工作职责。这也算撤职吗?“已收学生礼金全数退回”,这钱本来就是学生的好不好,本来就该退回。不退回,还想“酌情处理”或者“没收”吗?退回去,天经地义,怎么也叫处理了? 教师不是国家公务员,给“行政记大过处分”有何意义?熟知我国相关制度的人都知道,行政处分只对公务员晋升、工资、职称有影响。 其实,索礼班主任的言行早就超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三点的规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完全够得上“解聘”了。至于她的教师资格证,更应该勒令收回,同时应该禁止她从事教育工作。而对事件发生学校校长的处理,看上去似乎很重,可是索礼班主任的怒骂表明,收学生礼物的行为在当地根本不是个案,给一个校长记过就够了吗? 纵观对索礼事件的处理结果,“官腔”太重,“官味”太浓,用处理公务员的方式处理教师,“明重暗轻”,实质意义不大。这事如何进一步处理,是对刚刚因为“畜牧兽医局长转行教育局长”而引起争议的哈尔滨市教育局局长秦德亮的一次重大考验!(姜伯静) |
关键词:索礼,班主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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