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打电话放人”的领导继续神秘
8月15日,江苏沭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将一名“老赖”送拘留所途中,接到电话干预后无奈放人。当事王姓法官次日对债权人解释,“这个人当时已经快被我送到拘留所了,我接到了电话。”是哪位领导打电话让放人的?王法官表示很为难:“(说了这个事)到时候我就难做人。”(9月1日人民网) @温江桦:打电话要求放人的神秘人士姓甚名谁,成了目前最为关注的话题。不少人纷纷建议,不妨查一查王法官当日通话记录,这是一个办法。但是,在记者忙着调查、网友纷纷出主意之时,为何官方并不主动调查这位神秘人士? 事实上早在2006年,中纪委、最高法和监察部曾联合发文,要求法院滥用权力干预司法的,要向同级党委报告;情节严重的,还可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并且,在法院,还要求办案“全程留痕”,谁打招呼、递条子,要留下来,有据可查。然而,正是由于这种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当地官方对“神秘人士”姓甚名谁、该担何责才有了毫不理会的底气。今年1月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针对频发的权力干预司法事件,这项制度建设理当加快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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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