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私塾并非导师制的替代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请辞硕士导师引发社会关注,其中不乏叫好之声。应该说和几年前清华大学陈丹青先生愤然罢招研究生一样,黄震先生辞招研究生的这一举动,也是对当下硕士培养体系的一次抗议。批评当前弊端重重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当然无可厚非,但是问题在于以高级私塾的方式来进行替代,真的就是合理的选择吗? 首先,相比于现代教育,私塾模式中师生间的人身依附,更容易带来对学生权益的侵害。师生关系并非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那般简单。教育领域涉及对人心智的影响,市场经济的“用脚投票”往往并不适用。由于知识、经验的不对等性,师生之间极易产生心理依赖与人格依附。一方面这种信赖,有利于言传身教的效果;另一方面,这种信赖对于独立人格、健全心智的形成,也同样可能构成阻碍。在对教师缺乏约束的情况下,这种依赖甚至可能导致教师滥用权威侵害学生的情况发生。目前的私塾办学由于政策的限制,实际上正处于商业化的初级阶段,大多数的私塾,其实都是家庭教育,正因为此,教师权力过大、师生关系极不对等的状况,才不为人所注意。 其次,对于成年的硕士研究生,私塾方式的培养模式,可能面临更加复杂的情况。导师与学生之间是否形成契约关系?又是哪种契约关系?是老板与员工的雇佣关系,还是服务提供者与服务购买者之间的买卖关系?学生不听指导怎么办?导师对学生惩罚的限度在哪里?如果将这些重要的问题,全部交由师生自行决定,那么很有可能由于师生地位的不同,而形成一方权力过大,一方权利几无保证的霸王条款。即便在对学生已经存在诸多救济的当前教育模式下,导师侵害学生的情况都屡见不鲜,更何况人身隶属性更强、导师权力更大的私塾模式。 坦率而言,当前硕士培养模式有两大弊病,一是扩招的幅度太大,学生太多,老师带不过来,严重稀释了本应高度个性化的硕士教育质量。二是师生的关系紊乱。信息时代的来临,让老师知识的优势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年轻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也让老师的教化权力受到越来越大地限制。正因为此,学生规模更小且对老师更加敬畏的私塾模式,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很多人眼中的较优选择。 但是问题在于,年轻人越来越不好教,老师越来越不好当,固然是这个时代的困惑,却也是这个时代进步的表现。人类的进步,本就是从依附的身份向平等的契约迈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曾经的教授权威会受到消解,旧有的教学秩序会受到挑战,但这些问题,终究要在更自由、更文明的情境之下进行解决。今天我们的法学教授,难道不能有更好的改变现实的办法?(储殷) |
关键词:高级私塾,导师制,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