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拟出新规禁止子女“啃老” 啃老族能否“断奶”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14-08-25 10:32:3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早已长大成人,却还赖在家中靠父母供养生活,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不过,今后法律或将为这些被“啃”的父母撑腰,让他们能够对“啃老”的子女说“不”——

  杭州市法制办拟定的《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部法规在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作出了多项规定,其中包括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

  实际上,立法禁止“啃老”,杭州并非“首个吃螃蟹的”。今年6月,山东省法制办曾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消息一出,激起一片争议。而今杭州的禁“啃老”举措,也陷入同样的舆情处境。

  点赞:应看到善意初衷

  “一直无业,二老啃光,三餐饱食,四肢无力,五官端正,六亲不认,七分任性,八方逍遥,九(久)坐不动,十分无用”,这个用来描述“啃老族”的段子已在网络上流传多年。现实生活中,“啃老”现象究竟有多严重?有数字为证: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生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不少子女大学毕业,却常年“家里蹲”,“啃老”啃得心安理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江苏、山东、浙江等多地拟立法禁止“啃老”,赢得了许多网友的称赞。

  在华龙网网友姜冰清看来,立法禁止“啃老”,具体操作起来当然会有一些困难,从某种角度来看,其意义更多的是对父母和子女善意的提醒:父母对子女的爱一定要有一个限度,不能助长“啃老”风气的生长,要重点培养子女独立成长;子女也不能肆意挥霍父母的爱,一定要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早一点真正长大,自立自强。这恐怕才是立法禁止“啃老”的本意所在。

  新华网网友张卫斌认为,法律不张,道德不立。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戒、震慑、规范、约束人们的错误行为,也有潜在的价值导向、社会评价、教育教化的功能。没有法律做保障,社会就会杂乱无序,很多道德领域的所谓“小问题”也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啃老”立法,并非心血来潮,人们应当读懂其背后的现实窘境和立法善意。我国的代际关系是反哺模式:亲代抚养子代,子代赡养亲代。为人子女,成年不仅意味着生理的成熟,在心理上也应成熟起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如果一个人成年之后还在“啃老”,又怎么能奉献社会、报效祖国?

 [1] [2] 下一页

关键词:子女,啃老,家庭道德

责任编辑:芦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