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号离婚,徒劳无益
近日,30多岁的王女士和丈夫到陕西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被工作人员告知,办离婚需排号,今天号已排完,明天再来。面对公众质疑,当事方回应称,他们不干涉婚姻自由,采取此项措施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此措施已从2012年3月实行至今。(8月17日《贵州都市报》) 杨朝清:“限号离婚”在道德上看上去很美好,在执行过程中却缺乏使用价值。男女双方走到办理离婚关系这一步,往往是家庭矛盾、情感互动不断累积的结果。在现代社会,婚姻进入和退出的成本都很大,离婚通常是一个理性选择的过程。 李英锋:限号大都适用于供小于求的稀少资源的分配,比如,保障房限号、车牌限号,而离婚登记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服务资源在理论上是不应该限量的,只要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能够提供,就应该提供给申请者。显然,“离婚限号”违背了离婚登记服务的公共属性。 惠铭生:“限号离婚”,实质是假借“创新”名义之下的违法行政。假如哪一天,来了一对熟谙法律与政策的离婚者,他们不服“限号离婚”这一土政策,依法起诉民政部门违法行政,那可真是一告一个准,该民政部门必输无疑。 |
关键词:离婚,限号,违法行政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