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入占比增加当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7月30日表示,从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如果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稳定宏观税负的原则,这一比重明显偏高。据悉,许善达是在2014网易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上做出上述表态的。(7月31日《新京报》) 在社会财富分配中,政府收入偏高,意味着收入分配不合理,企业和个人收入偏低。企业收入低,就会影响企业投资、生产等。而个人收入低,消费力就会受到影响。 这样一来,创造社会财富的企业和个人就会动力不足。从许善达披露的数据来看,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11年的31%上升到2013年的39%,今年上半年达到44%。如果再算上某些预算外政府收入或者一些乱收费,政府实际收入占GDP的比重可能比披露的数据还要高。 政府收入偏高不仅是因为税负偏高,而且还存在非税收入过高的问题。今年上半年部分省份税收零增长,而非税收入却不降反增。在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收费与罚没收入受到的质疑最多,因为这里面很可能隐藏着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所以,对于政府收入偏高这个问题,应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一是政府收入中,哪些收入是不合理的?例如过高的税负,不合理的收费、罚款等,要“对症下药”。二是政府支出是否合理。 审视政府收入高低,除了要参考其他国家的数据,更要参考我国一系列改革。坦率地说,政府收入偏高有违多项改革初衷。例如,过去多次改革提出为企业减负,然而,有学者却透露,我国宏观税负率比前年还增长8个百分点。 鉴于政府收入偏高,必然对企业收入、个人收入形成挤压,也与财税体制改革、收入分配改革等改革要求背道而驰,还会影响宏观经济增长动力,所以,有关方面应该尽快规范政府收入,把政府收入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冯海宁) |
关键词:政府收入,GDP,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