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调查失业率”传递积极信号
7月3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在继续使用“登记失业率”的同时,由统计部门公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会议还明确提出,“保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必须确保的民生“下限”。(7月31日《北京青年报》) @晏扬:“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看上去只是统计方法不同,实际上大有区别。“登记失业率”是指登记失业人数与适龄劳动人口之间的比例,由于很多失业者并不会到有关部门登记,加上很多失业者不在失业登记范围之内,因而导致“登记失业率”远低于实际失业率,造成就业率虚高的假象。 “调查失业率”则是通过抽样调查获取失业率数据,尽管与实际失业率同样会有偏差,但它显然比“登记失业率”更接近实际,因而更有决策参考价值。一般而言,“调查失业率”高于甚至远高于“登记失业率”,有例为证:2008年官方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仅为4.2%,而中国社科院同期的调查结论是,城镇失业率已经攀升至9.4%。显然,政府采用哪个失业率作为决策依据,将会对政策走向和民众福祉产生重要影响。在这个意义上,公布“调查失业率”传递出政府更加重视就业的积极信号。 |
关键词:失业率,登记,调查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