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公车改革仍需警惕“下有对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有关指导意见和改革方案,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车轮上的浪费和腐败,是长期存在于我们社会的巨大“疮疤”。在经过多年准备后,中央推出改革方案启动新一轮车改,改革的手术刀正式斩向公车顽疾。公众对推进公车改革呼声很高,此次车改方案中体现出的比较彻底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方向,没有让公众失望。 我国对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这一供给模式的弊端愈来愈明显。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引起社会的普遍不满。1994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省部级以上干部可以配备专用公用车,其他职务干部不专门配备公车,只派用公用车。政策规定的模糊性让车辆配备的范围不断放大,厅局长们将专车待遇视为必不可少的标配,在不少地方和部门,科长、股长这样的“芝麻官”也通过职权,享受着事实上的专车待遇。越来越庞大、豪华的公务用车,造成了严重的财政浪费。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执行数为71亿元,其中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公车消费的占比更高。此次公车改革的原则之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因此改革将节约政府开支,促进建立节约型政府,把更多的财政资金用在事关民生的刀刃上。 庞大的公务用车不仅造成巨大财政浪费,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公车私用现象不断损害着党政机关的形象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豪华公车满足了一些领导干部的享乐欲望,也强化了他们的特权意识,使他们与群众渐行渐远。正是如此,此次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也成为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此次公车改革酝酿多年,中央在推出改革方案的同时,宣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率先作出示范。由此也可看出,公车改革因为牵涉人员众多、利益格局复杂,改革难度非同寻常。公车改革难就难在,各地各部门的官员是公车制度改革的执行者、监督者,同时他们也是现有公车体制的既得利益者。正是由于各种利益群体的干扰、阻挠,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此前经历了不断改革、不断回潮的尴尬。首轮公车改革从1994年始,但在近20年的时间里,与改革同行的是公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持续膨胀。 此次采取比较彻底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坚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以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相关车辆。但此次改革方案中的部分规定,可能让一些领导干部钻空子。方案规定,“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如果监管不力,一些干部不仅会紧抓公车不放,甚至可能同时骗领补贴。另外,在过往各地的改革中还经常发现,一些职能部门的领导一边领取补贴,一边以“借用”的名义长期使用企业的车辆,这种腐败现象在本轮改革中也要引起足够的警惕。同时,在本轮公车改革中,还要特别警惕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一些领导干部在既得利益受损的时候,总会采取各种变通手段蒙混过关,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要想突破利益群体的阻挠和“变通”,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离不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的通力合作。同时,公车改革过程中,还必须发挥社情民意和单位内部职工广泛的监督作用,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助力消除固有利益格局的阻碍,推动改革走向成功。(樊大彧) |
关键词:公车改革,交通补贴,三公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