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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替考事件:消除顽疾还需提高违法成本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任胜利 付文 2014-06-19 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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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除替考顽疾,还需提高违法成本

  除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事件外,就在高考前两天,山东省18名大学生打算到河南做高考“枪手”,还未动身就被济南警方抓获。6月5日,济南警方经过长期侦查守候,抓获了计划跨省组织高考舞弊的嫌疑人王某及其招募的18名大学生“枪手”。

  法律界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替考人员和组织者涉嫌伪造、变更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社会公众不妨将替考事件当作一起刑事案件来看待,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

  其实,为了防止高考舞弊,近年来,各地采取了多种办法。

  广州使用了人脸识别系统,监考人员在比对身份信息后如有疑虑,可以让考生考完试后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验证。这套系统将比对考生报名时准考证、现场、身份证的照片,查看相似率,进而作出判断。甘肃省从报名关口抓起,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在监考环节加强了技术防范力量。

  为防止监考人员被收买,江西省规定,高考监考员安排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三套以上方案,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

  但教育考试部门和法律界人士认为,消除高考替考顽疾,还需提高参与人员的违法成本。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这样的规定仅仅只是针对‘枪手’和被替考的考生,对幕后的策划和组织者威慑力不够。”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颜三忠教授说,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包括替考在内的很多考试舞弊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不法分子肆无忌惮。

  颜三忠说,高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舞弊行为频发,已经严重危害社会公平,建议尽快制定考试法,并对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对考试的全过程作出法律规定,明确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让参与替考等行为的考试舞弊者受到严厉制裁、付出高额成本。

  “作弊入刑,才能起到威慑作用。”广东省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也认为,应尽快出台考试法,从刑法层面加大对替考等舞弊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综合记者任胜利、付文和新华社报道)

关键词:河南,高考,替考,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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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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