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我卡”的法律地位需要权威解释
哈尔滨市一街道为百名老人佩戴“扶我卡”,正面有老人的照片、出生年份、病史及老人的声明;背面有老人亲属联系电话、居住地和救护电话(6月12日《黑龙江晨报》)。 站在习惯性的道德高度,一些人对“扶我卡”冷嘲热讽,认为它是社会道德严重滑坡的形象标志。质疑并非没有道理,然而置之现实,以老人们“自我申明”的形式发出搀扶邀请,同时为扶人者免责,未尝不是好事。 不过老人戴上了“扶我卡”,是不是扶人者真的就可以免责了,在笔者看来还很值得商榷。单纯的搀扶老人,本来就是无责的,而且还是一种爱心行为。所有搀扶老人产生纠纷的案例,都是因为搀扶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或者直接是部分老人讹诈扶人者,把“扶人”说成是“撞人”。无论哪种情况,当纠纷真正出现,评判“扶人者”有没有责任,根本只能在于他的行为是否对老人造成了伤害。换言之,如果老人认定是“扶人者”撞人,或者是在“请您扶我”邀请之后发生了新的伤害,之前的邀请其实未必能够为后来的过错免责。 “扶我卡”是个积极创意,也一定会激发出更多的乐于助人行为。但“扶我卡”在法律上到底能否为扶人者免责,显然还需要更权威的解释。(刘楚汉) |
关键词:扶我卡,扶人者,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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