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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为破解高校“特招”腐败支个招

来源: 西安日报 作者: 王军荣 张卫斌 刘建国 张传发 2014-06-10 08: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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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高考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经查,蔡荣生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蔡荣生案揭开了“特招”腐败的冰山一角。“校董”是“点招”的另一受益者。在一些高校,每人每年给高校捐资便可成为“校董”,获得相应的“点招”指标。一企业主称,他是某知名高校的“校董”,每年向这所高校捐100万,作为“回报”,每年学校招生时就会给一个“点招”指标。“这个名额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亲属用,也可以送给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员。”(6月9日《新京报》)

  破解高校“特招”腐败最有效的一招是“制度阳光”

  高考因为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想要在考场上“作弊”是相当困难的。然而,在高考录取方面却存在“特招”腐败。而蔡荣生案只是揭开了“特招”腐败的冰山一角。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几年前,湖南省也曝出教育考试院监察处原副处长谭博文等,将69名未上线考生“弄进”大学。

  “特招”从本质而言就是“特权”,而缺乏监管的“特权”必然会产生“腐败”。自主招生、艺术类招生及补录成为“特招”腐败的重灾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也严重危害着教育公平。“特招”的存在,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受益,包括“校董”、手握实权的官员等,当然,也让一些人深陷腐败。“特招”腐败之所以得逞,则与权力寻租、监管缺失是分不开的。

  2014年高考前夕,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着力加强对招生权力的制约,重申严禁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对于复查中不达标或通过“点招”等途径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能否靠一纸“通知”破除“特招”腐败?恐怕是不太现实的。在我看来,最需要的是“制度阳光”。表现在一方面,从制度层面清除一些不合理的招生政策。比如职工子女、“校董”子女享受“特招”。这完全破坏了公平。如果说,这是有历史的遗留问题,但时至今日,也早应该清除;另一方面引入公众监督的“阳光”,即招生信息全面公开。由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61.4%的受访者认为自主招生“不公开透明,留下腐败空间”,56.7%的受访者认为其“已经异化成‘看钱看权’招生”,而仅有14.1%的受访者认同“自主招生是对高考制度的一种有益补充”。针对高招信息公开,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提出过“六公开”的要求;2013年,教育部再发文,要求高招信息“十公开”。事实看来,“公开”并没有通上“高压电”,也难以堵住“特招”腐败。

  有些网友主张取消自主招生,这有因噎废食的嫌疑,如果“阳光”充足,则是可以避免“特招”腐败的。这需要从制度上给予保障。比如完善自主招生机构设置,建立完善独立的招生委员会,引入多方监督,包括公民监督。最重要的是,需要法律的严惩,“考试法”的尽快出台,无疑也是杜绝“特招腐败”的有力武器。(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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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特招,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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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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