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逆行倒施",违背"民意交规"
广西发改委4月30日在其官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的公告》,就全区高速公路通行费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其中一类车收费标准拟涨价25%。消息公布后迅速在互联网上已发热议,网民称高速公路收费涨价是“逆行倒施”。(5月1日中新网) 高速公路正在休“小长假”,民众期待着收费高速早一点“年休假”——只有去收费的高速公路,才会让现代物流变得快捷、价廉,进而,载民生进入“高速路”。近几年,有一些地方的收费路桥提前“免费”,进行着免费的“量的积累”,逐渐向公众期盼的方向“行驶”。有人形容高速免费制度为“抬得起杆,放得下利”。可是,拟收费涨价的“逆行倒施”,显然违背“交通规则”,违背国情民意,看来,有必要让其吃上一粒“舍利子”。 收费高速“存在即合理”,然而,又是不合理地存在。目前,公路“承载”着相当比例的物流成本。统计显示,中国物流成本占GDP比重竟然高达18%,而发达国家则是10%左右,比发达国家高接近一倍。其中虽然有发达国家物流更发达的因素,但运输环节产生的大量费用是导致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另据相关报告显示:目前德国货车平均每公里过路费是0.15美元,中国是0.12至0.21美元,而在车辆通行费所占人均GDP的比例中,中国以超过2%居首位,超过美日德等发达国家。 高速收费“有法可依”。高速公路收费主要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1月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这让《条例》出现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收费的“兔子”,慢速的“法龟”。陈旧的法律拖了高速的后腿。规范路桥收费,包括最终驶往免费高速,都需要从法律层面发力,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要摆上立法的例程。 当然,立法需要时间,免费需要过程,“欲速则不达”。为此,有人献策,不妨“分步走”:一是,民生财政要“上路”,国家与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偿还债台高筑的收费公路的债务,不妨列入财政预算之中,晒预算已成常态,是否合理,让公众评说;二是,进一步拓宽收费公路的“绿色通道”,让所有的“民生快车”免费通行;三是,对搭车收费“设卡拦截”,严惩公路“三乱”;四是,收费标准与年限只能做“减法”,不可做“加法”。 (李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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