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反家暴 接地气才有震慑力
语言暴力、冷暴力算不算家庭暴力?认定了家暴后受害者在离婚时可多分财产合不合理?广东省妇联起草的《广东省家庭暴力防治条例》立法建议讨论稿开始向各方征求意见,引发观点大PK。 有统计说明,近年来家暴投诉呈现上升态势。但与这一现实形成对比的是,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专业的法律来应对家庭暴力。一旦发生家暴,大多依靠道德谴责,在法律追责时往往只能以人身伤害等民事、刑事责任入罪,欠缺针对性。因此,此次广东省拟对家暴防治立法有很重要的示范意义,厘清家暴定义、制裁标准等讨论,对于惩治家庭暴力都很有帮助。 征求意见出现很多争议,这并不奇怪,甚至可视为一件好事。立法必须要接地气才能有操作性,正是通过不断的讨论、完善,才能让法律条文“无缝嵌入”社会现实,真正起到防护作用。征求意见中争论的一些焦点,比如家暴庇护中心使用率低、警方接警后出具训诫书难以操作等,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不妨让业内人士、学者专家来支支招。 然而,无论讨论得多么细致,法律制定得多么完美,指望一部法律出台就能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是不可能的,取证等现实难题也暂时不能完全解决,总不能在家里装个摄像头吧?因此,除了立法之外,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等也要跟上,而从源头改变家暴产生的社会文化观念,或许才是根本办法。实际上,无论是施暴者的肆无忌惮,还是被施暴者不敢维权,都是将家庭暴力当做自己“家务事”,甚至“老公打老婆天经地义”等错误观念派生出来的现象。 与偷盗、抢劫等明白无疑的犯罪行为不同,社会对于家暴的认识参差不起,要防止家暴必须先从观念纠偏开始。如果说打老婆是家庭暴力已没有太多疑问,那么就像在征求意见时有专家提出,限制每天零花钱算不算家庭暴力。关于这一点一定有不同看法,至少我身边就有不少现实例子,只不过多数发零花钱的是老婆,求零花钱的是老公罢了,征求意见时不妨也听听他们的“一把辛酸泪”。 总之,虽然法律不可能一步到位解决所有问题,但随着多方面讨论逐步切合社会现实,立法过程本身已清晰地向社会传达了鲜明态度,也对施暴者加以震慑: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家里,但绝不是“家务事”,伤害家庭成员一样要负法律责任。通过立法惩戒、加大宣传,让家暴犯法的意识在公众心中生根发芽,反对家庭暴力才能从根本上取得成效。(张涨) |
关键词:广东,家庭暴力,防治,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