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货”全面铺开 买方点赞卖方担忧
网络截图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3月15日开始,消费者对大部分网购商品有权“七天无理由退货”,使该项消费“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上都获得了支持。规定一出,立刻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买方多点赞,卖方多担忧。 买方:“7天无理由退货”更能保障消费者权益 湘潭网友“天香老儿”是个网购迷,大到家里的电视,小到身上的袜子,几乎都是从网上“淘”的。 “刚开始接触网购时,买了不满意的东西,卖家说不能退了,我也就自认倒霉了。”“天香老儿”说网购的次数多了,也就积攒了一些经验,“后来我就专挑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的网店进行网购。”然而,即便是有的网店打出的旗号是“7天无理由退货”,但遇到不满意的货物,需要退货时,“天香老儿”也会遇到必须填写理由或被阻挠的情况。 “现在既然在法律和规章上都获得了支持,以后网上购物应该会更有保障了。”“天香老儿”表示,对于网购他是越来越有信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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