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替代暂住证,换汤更要换药
北京市刚刚出台57项措施全面深化首都改革,其中明确提出,落实人口调控属地责任。实施居住证制度。1月14日,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周继东介绍说,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在的暂住证,居住证将附加公共服务,随着使用者在京生活、工作的时间越长,公共服务也将随之“升级”。(1月15日《北京晨报》) 即便户籍制度改革短期内无法一步到位,努力也不应停止,过渡性的折中方案,仍是不可或缺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居住证制度的善意初衷不言而喻。 按着官方的说法,“附加在居住证上的必要的公共服务,可以使没有北京户籍,又常年工作、生活在北京的人在很多方面享受到北京市的公共服务。”具体一点来说,便是“居住证将附加住房、购车及其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且这些公共服务还会随着使用者在北京工作、生活的年限“升级”。这样的定位,与上海、深圳等已经实行了此制度的城市相比,情况大同小异。其最终的目的,仍是在二元户籍制度下,最大程度地确保福利公平。“本地人可以在城里买房买车、享受社保等公共服务,外地人也可以”,用这样一句话,便足以涵盖居住证的全部要义。 事实上,这已不是北京第一次推出居住证制度,在2001年到2004、2005年间,北京一直都有居住证制度,只是推进的效果不甚理想。就北京之前推出的居住证制度而言,其本质上不过是人才引进制度。按照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特殊人才、尖端人才可以在北京直接落户;而一般的普通人才,则可以持有居住证,享受着必要的公共服务。 现行的居住证制度,到底有怎样的限制与门槛,仍不得而知;而该制度将走向何方,也需要继续讨论。但必须期待的是,如今的居住证制度,不能是人才引进制度的延续,也不能是暂住证换了一个马甲。这意味着,居住证替代暂住证,换汤更要换药,如果沦为新版的人才引进制度,或是成为暂住证的遮羞布,那还不如不要。 于此审视,居住证制度必须要摒弃学历歧视,以社保为主要参考依据。与此同时,附加在居住证上的各种公共服务,也应有实质性的“升级”,不能停留在暂住证的水准。不可否认,推出居住证制度也不可避免遭遇既得利益的阻拦,而现实也往往是“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但“再深的水我们也得蹚,因为别无选择”,这话用在居住证制度,甚至是户籍制度改革上,都是恰如其分的。 居住证替代暂住证,换汤更要换药。一方面,附加在居住证上的各种公共服务,理应不断“升级”,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另一方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不能停滞,毕竟,居住证制度只能一个“半程终点”,而“最终的终点”仍是“一元户籍,福利均等”。(龙敏飞) |
关键词:居住证,暂住证,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