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划到2017淘汰105万辆“黄标车”
制图\展茂光 据测算,城市大气中30%的氮氧化物和20%-35%的PM2.5来自机动车尾气。我省是机动车保有量和排污大省。截至6月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1569.18万辆。去年,全省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647.8万吨,全国排名第一,其中排放颗粒物7.42万吨,占全省颗粒物排放总量的5.05%,排放氮氧化物56.18万吨,占全省所有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1.13%。 机动车排放,已成为大城市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 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46万辆;到2017年,105万辆“黄标车”全部淘汰;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等重点控制城市每年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近日出台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移动源污染防治提出了“硬杠杠” □河北日报记者 陈玉杰 见习记者 郝健 痛下决心“减车”———划定“黄标车”禁行区、补偿政策双管齐下 “‘黄标车’和大货车等营运车辆对污染的‘贡献’最大,治理机动车污染首先要加快对它们的淘汰步伐。”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处长赵兰魁表示。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这些车辆只能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据了解,去年全省机动车排放的647.8万吨污染物中,“黄标车”排污量占到总排放量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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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