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错误频出呼唤审读制度
“沐浴”写成“沭浴”,韩愈只活了15年……近日,郑州一位老师因在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语文教材中发现了多处错误,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曾作出规定,“教材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一”。要知道,这个差错率,主要是指错别字和标点的差错,而不是内容的失真。但一些中小学教材中出现的错误,往往是些低级错误。 教材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知识教育、人生观教育和素质教育,教材出错,至少侵犯了青少年的利益。因此,除了要让“粗制滥造”者为教材出错埋单、付出侵权成本外,有关部门应改革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纠错、监督机制,重点是要建立审读制度,即教材在出版前,广泛征求中小学教师意见,及时纠错。 更重要的是,中小学教师不要迷信教材的权威性,要擦亮眼睛,及时发现教材中的错误,在编写、审定、出版等环节之后,不让“有病”的教材贻误孩子。特别是要像郑州这名教师一样,运用法律武器向教材“粗制滥造”者追责,维护师生的基本权益。(汪昌莲) |
关键词:教材,差错率,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