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革中寻找自己的未来
●汪金友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凝聚了人们的发展和改革共识,而且让每个群体、每个家庭和每个个人,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未来。改革的力度前所未有,改革的期待也前所未有。 《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其中最鼓舞人心的,是其中的两个“一切”。“一切的竞相迸发”,“一切的充分涌流”,不留任何的死角,不拖任何的尾巴。一切的领域,都在改革之列;一切的因素,都在调动之中。以前的发展成果,已经比较多了,但还要“更多”;以前分配方式,已经基本公平,但还要“更公平”。只有这样,才能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真正“惠及全体人民”。 正因如此,人们在学习、研究和议论三中全会这个《决定》的时候,才喜欢“对号入座”。很多人都逐字逐句地寻找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文,期待着改革的红利,能够落到自身所处群体的头上。 农民们期待更多的财产权利。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必然要占一部分农村土地。在这个过程中能不能尊重农民的权益,让失去土地的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已经成为这次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尤其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等,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希望。 职工们期待着更大的收入公平。无论是机关与企业、国企与民企、国企与国企,还是大城市与小城市、正式工与临时工、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都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收入不公。多拿的不一定多干,多干的不一定多拿。所以今后改革的任务,就是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创业者期待着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在贷款、拿地、缴税等方面,不能让民企总觉得矮人一等。而是站在同一起点公开、公平、公正的参与市场竞争,没有“老大”或“老二”之分。 就业者期待着机会平等。《决定》提出,要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意味着,“拼爹”、“拼关系”、“行业保护”等就业障碍,将逐步得到消除。 更多的人,期待着收入增加,期待着进城落户,期待着买房换房,期待着添丁进口,期待着幸福养老,期待着改善环境,期待着消除腐败,期待着司法公正,期待着民富国强,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文件,真正把全会精神转化成改造现实世界的强大力量。”“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这是老子在《道德经》中的一句名言,也是千百年来无数事实所印证的一个哲理。有了好的《决定》,还要有好的行动。行动才有进展,落实才能成功。 |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三中全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