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承诺“拒绝红包”民众不妨配合监督
11月14日,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名市级领导干部带头签订“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承诺书,并刊登在了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上。不出意料,承诺书在网络上公开后,很快招致了作秀的讥讽。(《人民日报》11月19日) 平心而论,宿州市领导用这样的方式向全市人民做出廉政承诺实属不易,不管承诺能否得到兑现,单就这一份勇气和魄力,笔者就不能不表示佩服。这34名市级干部应该知道,既然签订了这份承诺书,就意味着承担了一份道德风险:万一承诺落空,一朝案发,不仅丢失官帽,还会遭人耻笑。可以说,他们在承诺书上签了字,等于头上多了一道紧箍咒,或多或少都能起到遏制贪欲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承诺总比不承诺好。 可为什么民众对此类承诺总是嗤之以鼻呢?因为经验告诉他们,一些在台上高调承诺不占不贪的官员,结果成了贪官。典型的是前深圳市长许宗衡,他曾信誓旦旦:“在土地、项目、工程审批等政府重大经济活动上,我不会打一个招呼,不会批一个条子,不会推荐一个队伍。”结果还不是与房地产商过从甚密,既打招呼,又批条子,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此类例子不胜枚举,故大众仅凭经验就能得出结论:廉政承诺靠不住。随之而来的是,即使有官员想做出廉政承诺也忌惮遭来民众的讥讽而不敢公开承诺;民众也因为先入为主地认定廉政承诺必定作秀,放弃了大好的监督机会。 其实,宿州市领导通过地方党报郑重地向全市人民作出廉政承诺,等于是在官员和民众之间缔结了一份政治契约,官员们通过媒体广而告之地诉诸民众,他们决心廉洁从政,杜绝红包,忠实履行一个党员干部的使命和公务人员的职责,无形中向民众表达了这样一种愿望:期待民众对照党纪国法检验他们的诺言履行情况。我们不妨把这份承诺书看作是一份“合同”,既然领导们在“合同”上面签了字,作为另一方受邀监督的民众也应在这份“合同”书上签字,保证严格履行宪法赋予他们的监督权利。如此,才能形成官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将好事办好。民众在这个问题上不应犯经验主义的错误,不论官员的承诺是否真诚,一律斥之为作秀。 不过,也不能单方面批评民众缺乏监督热情,事实上,这种情况的出现,还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渠道不畅有关。 假如宿州市的领导们在签订承诺书的同时,一并公开自己的财产收入,相信很少有人会指责他们作秀。(王学进) |
关键词:宿州市,领导干部,廉政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