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权保护让非公经济吃下定心丸
如何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市场体系,充分调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想法。 《决定》明确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这些论述,至少解决了三个层面的问题。第一,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法律地位问题。因为,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总体上讲,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经常会受到一些不必要的干扰和伤害。特别是在城市建设、产业布局、规划调整等方面,经常会受到来自于地方政府的干扰和侵害,如强制搬迁、补偿不按标准、小企业让大企业等。也正因为如此,许多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所有者们,发展的热情和信心都出现了不小的变化,投资的欲望也越来越弱。 《决定》将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上升到与公有制经济同等地位,并进一步明确和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无疑对增强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所有权者的发展信心、发展热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稳定军心作用。因为,随着决定的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一定会按照决定所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使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权在法律层面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地位问题。过去,虽然也一再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与公有制经济相同的市场地位,可以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和要素分配。但是,实际上,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地位并不平等,获得的市场待遇也相差很大。尤其在社会资源的分配方面,如各种政策的享受、与垄断企业的竞争、财政资金的分配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源待遇明显不如公有制经济。 《决定》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实际上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地位的进一步明确和肯定。相信相关的法律也将对这一问题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和界定。如此,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地位不公平的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那么,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热情、发展信心、发展动力也将得到有效提升。 第三,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监管问题。《决定》要求,要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过去,在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监管方面,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失位、缺位和越位问题,尤其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方面,这一问题更为严重。 《决定》要求对各种所有制经济都依法监管,从表面看与此前的提法没有明显区别,实质上,在强调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和市场地位以及以后,按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要求,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监管也会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在这样的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自觉规范市场行为的要求也提高了,自觉遵守市场秩序、规范经营的非公有制经济,将更加能够在市场上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总之,三中全会《决定》在产权保护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和想法,对消除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顾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决定》的颁布,让非公有制经济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谭浩俊) |
关键词:产权保护,非公经济,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