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放开,公共服务要跟进
11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单独二胎”政策做出权威解读,称新政不设统一时间表,但各地实施时间不宜间隔过久。发言人王培安还就“单独”会不会导致扎堆生二胎,会不会造成下一代上学难等问题进行了释疑,提醒符合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要注意防止“扎堆生育”。 “单独二胎”顺应了民意,使许多达到条件并有生育意愿的家庭为之欣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前期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1500万至2000万符合生育新政的夫妇中,大约50%-60%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这一增量放在全国范围内影响不大,但各地会出现不均衡的现象,不排除“扎堆生育”在局部发生,突显社会服务压力,因此一些应对措施不可少。 首先,要做好优生保健准备。当前的独生子女当中,有些接近或达到高龄产妇的年龄,对于她们来说,生育会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做好胎儿出生缺陷防范。当前孕前优生检查补助只限于农村地区,从施行3年的结果来看,这一举措对减少农村地区婴儿出生缺陷的作用明显。当前生育政策出现一定程度调整,孕前优生检查的政策也需相应“扩容”,使“单独二胎”家庭也享受到这一普惠政策,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其次,要做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应对准备。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基数不大的小城市或县城,公共资源保障的弹性很小,再加上资源原本不足,出生人口哪怕增加不多,幼托、幼保、幼教机构等公共服务也会增大压力。这就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情况提前研判,使公共服务随之跟进。 此外,一些与计生相关的地方性政策也应适时调整。比如过去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主要针对一孩,那么,“单独二胎”放开了,这些家庭应该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且每个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奖励也应提高,以鼓励少生家庭。 总之,“单独二胎”放开后,不仅公共服务要加码,此前政策承诺的补助要跟进,还应加大宣传力度,便捷申请手续,让符合政策要求并有生育意愿的人群,最大程度享受到政策调整的利益。(罗志华) |
关键词:单独二胎,扎堆生育,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