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广场舞”
在中国很多地方,早上和晚上,以中老年人群为主的人们会成群结队在公园或小区的空地上集合,打开音响,伴随着音乐跳起舞来。由于对场地和技能要求不高,又可以满足人们健身的需求,这种被称为广场舞的集体健身方式近年来在各地流行。然而,近期各地广场舞却频频遭遇泼粪、砸音响、放狗等抗议,这一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娱活动被推上风口浪尖。 由于跳舞过程中需要搭配音乐伴奏,便携音响发出的强劲音乐时常让居住在附近的居民饱受噪音干扰。在一些城市环保部门接到的噪声污染投诉中,对“广场舞”的噪音投诉名列前茅。面对“广场舞”噪音干扰,一些市民不得不搬家到相对安静的小区,有些市民在与跳舞者当面交涉无果后选择了向有关部门投诉,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警方以劝导和说服为主的出警行为收效甚微。难道广场舞扰民真的就无法治理吗? 其实,不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对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反复教育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罚。 既然如此,为什么广场舞扰民屡禁不止呢?一些专家坦言,“广场舞”噪音扰民纠纷正折射出当前中国城市公共设施不足的问题。此外,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执法缺位也是造成上述纠纷的关键原因。那么,我们将拿什么拯救这项民众喜爱,却争议不断的“广场舞”呢? 首先,针对我国城市公共设施不足,政府部门应开辟更多的公共空地、文化广场供市民使用,同时对广场舞队采取划定区域等办法进行引导和管理。在当前场地不够的情况下,广场舞友可以采取减轻音乐鼓点的办法来降低噪音。 其次,对广场舞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一是通过对广场舞订立公约,对其活动作出时间选择、地点划定和音量控制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引导其提升公德意识和自控素质;二是对于不服管理、不听劝阻、恣意扰民者,必须严格依法查处,不能姑息迁就。 最后,广大的舞友朋友们和受扰居民彼此要多些体谅,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尤其是跳舞者,如果大家在享受快乐的时候,能够为他人多想想:我有没有妨碍到别人?我有没有对他人造成不便?只有多为别人去想,大家才有可能相处得更好。 只有这样,多管齐下,才能拯救我们的广场舞,才能让广场舞成为真正的“风景”。(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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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场舞,扰民,噪声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