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拥4身份证9房产,监管何在?
河南省教育厅原主管专项资金分配的处长冯哲,手握4张身份证,坐拥9套房产,家庭总资产近两千万元。《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日前,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冯哲有期徒刑15年。此案也敲响了“跑专项”、“跑部钱进”诱发权力寻租的警钟。(《新华网》10月2日) 各个下级部门和基层单位因为各种原因需要上级或则是上上级的资金支持,于是常年有人到相关部门“跑专项”,寻求资金支持。与上级部门掌握资金审批权的干部搞好关系,才能在拨付资金时受到关照和倾斜。“关系是第一生产力”,申请专项资金是搞好关系是必不可少的。而如何搞好关系就是一门很深同时又很俗的学问了。 被俗称为“专项补助”的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事项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转移支付项目,地方各级政府需要按中央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年都有2万亿元左右,共有20多个大项,200多个小项。某些上级政府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及分配发放如同橡皮筋,根据基层公关力度的大小,伸缩自如,倾斜随意。 此案中,冯哲拥有9套房产、银行存款、保险理财和证券产品等家庭总资产19996846.74元,合法收入和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9679319.95元,受贿犯罪所得为2334000元,还有近8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而更令人称奇的是,在冯哲家庭成员的银行存款中,有1300多万元分别挂在冯哲、冯宏、王德付、赵明林、黄秀英等人名下,而冯宏、王德付、赵明林与冯哲均为同一人。也就是说,冯哲办理了3张假身份证以掩藏罪证。这些无不折射出了我们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管的确实。 想要根治冯哲这样的“高产”官员,必须坚持两点,一曰管理,一曰监督。只有管理监督双管齐下,两相结合才能有效的解决所谓实权官员的腐败问题。管理方面,不但要管住人也要管好资金。对于实权官员,尤其是具有审批权的官员应加强管理和教育,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严格资金审批使用流程,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只有对经费分配公开化,使用透明化,避免资金拨付的随意性和监管漏洞。监督方面,首先,应该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标准,提高专项资金支配的透明度,从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管各环节都要加强跟踪,实现动态监控并掌握实施效果。同时,应该加强外部监管作用,要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让他们都参与监督,织牢一个全方位的立体监督网络。 |
关键词:处长,房产,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