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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拿“工作需要”为违纪行为背书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9 11:1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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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警车私用“神回复”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涉事官员被免职。(新华网9月18日)

  公车私用被发现后,主管单位不是直面问题,而是以“为了工作需要”,怕“错失办案时机”等理由为公车私用开脱罪责。相关单位的回复被网友称为“神回复”,其实质是公权力为个人违纪行为背书,是一种隐性的公权力乱用。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总把干部违法乱纪行为视为所在地区或单位的丑事,总是怕外扬。即便是被外界了解了一二,也以“不知道此事”、“此人不是我们单位的人”、“为了工作需要”、“工作后顺便把车停在景区”等各种理由为犯错误的干部个人打马虎眼、背黑锅,并还可能为其个人减轻“罪责”提供各种便利。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等警车私用又为这样的处置惯例增填了实例。

  “工作需要”,表面上看着冠冕堂皇,却难掩以权谋私的事实。这种所谓的“为了工作需要”,是为了小团体一己之私的工作需要,是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工作需要而特设的修饰语。“工作需要”,也成为建设豪华办公楼、购买和使用奢华办公用品等的护身符。殊不知,另一面,我们也有在简朴的办公楼里,或者使用有基本办公功能的设备为群众办事的干部队伍。把贪图享受用“工作需要”,既不明智也难以持久。

  应该说,以“工作需要”为由,行贪图享乐、谋个人私利之需,只是一块美丽的遮羞布。倘若长期私用未被发现,只能说明监管失力,制度成了“纸老虎”、“稻草人”,权力才恣意枉为。

  出了问题有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直视问题,掩盖问题,那样,对于违纪犯错误的干部而言不是爱而是害,对于单位形象而言不是护而是误。“工作需要”,不是万能的,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遮得住一人之眼,却遮不住一世之眼,从权力的公信力而言,从干部的良好形象而言,“工作需要”肯定不能为任何违纪行为背书,这个道理尤其应该值得相关部门牢记。

关键词:违纪,神回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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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解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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