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络谣言”与维护社会安定
四 “网络谣言”之所以一时一地成为气候,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还有几个方面: 一是有的人(大官大款、名人明星之类)确实屁股不那么干净,有把柄在人家手上,于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谣言一传开,自己辩白不清,别人光传不辩。 二是所谓“大V”和“水军”,他们为了一己的名或利,“粉丝数”、“点击率”,而心甘情愿、乐此不疲地为“大谣”们出力使劲,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实际上在网络上“共同兴风作浪”。 三是一般网民的起哄,不自重,不负责,不思考,胡乱跟帖、转发,使得有害信息持续发酵。 五 网络已经成为今天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而且好处非常之多。但是,如果不文明、不和谐、不正常,不规矩,乃至搞得“坏人作恶,好人受苦,人人自危,社会不宁”,就是人类的灾难了。 我曾经有个比方的说法:博客相当于文化大革命中的大字报,不要经过任何审稿的“自媒体”:自己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于是,那些完全出自个人动机的特别是以污损他人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谣言就应运而生甚至大肆蔓延了。那么结果会怎么样? ——人人绝对自由就意味着人人绝对不自由;人人有打倒他人的权利,人人就有被他人打倒的可能。文革时年轻的“红卫兵小将”常常是:昨天帖领导、老师、同学的大字报,今天又被自己队伍里的“战友”帖了大字报,常常是冤哉枉也,百口莫辩,痛苦莫名。 由于社会危害性太大——常常是坏人作恶成本极低,好人昭雪成本太高——包括大字报在内的“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在中国已经明令取缔;但是,包括博客在内的网络,取缔既不可能也没必要,但能够、必须、不得不加以管理和规范。 六 “网络谣言”对社会公众危害已属触目惊心——不仅是被害的当事人直接的名誉、利益受损,而且包括广大网民时间、精力的无端耗费和“无意中为别有用心的人做了帮手”,因此严肃加以整治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了。 “严肃整治”应当多管齐下:包括—— 正常“发帖人”要强调严肃性和人格意识;成心作恶的“发帖人”必须受到舆论谴责和法律惩治。 “被帖人”自己要清白,有了冤情就报警。 网络整体要干净,管理要更严密,更科学。 法律部门要根据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抓紧完善网络立法,法律要更严正。 有道是“谣言止于智者”,广大网民拒绝无聊,自觉提高档次水平,智慧、知识、理论思考、敏锐眼光会使得“网络谣言”寸步难行。这样,“网络谣言”的末日也就到了,起码不可能形成气候和危害,社会安定的维护就更加有保障。 |
关键词:网络谣言,社会安定,危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