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带着“铁饭碗”创业是一种倒退
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允许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创业”的相关规定在网络上引发质疑。安徽省人社厅15日回应,允许离岗“下海创业”的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针对公务员的政策是“允许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并未突破《公务员法》的规定。 安徽此次出台的政策中,对符合条件、经过审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允许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创新成果创办民营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对于这样的规定,个人认为,在市场经济发达、创业意识普及的情况下,又出现带着事业“铁饭碗”创业的事,是一种倒退。 众所周知,目前不要说公务员编制,只要是带“编制”两字,都能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死也要死在编制内”,为了能进编制,博士、硕士考环卫工人、城管等这样的新闻,总会时不时刺激一下公众的神经。 一方面是削尖脑袋想进入编制内,一方面却鼓励拥有事业编制的人带着“铁饭碗”去创业,这种“两边好处都要占”的好事,难免引发质疑。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的市场经济不够发达,很多人不知道怎么“下海”游泳,当时出现鼓励公务员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下海”,适应了特殊时代的需要。暂且不论当年“下海”的人有多少成了成功企业家,单是这种政策对当时僵化体制的突破,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这一政策早已完成了历史使命。现在又见允许“离岗创业”的政策,让人有恍如隔世之感。 尽管安徽省解释,出台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在市场经济和公平观念已深入人心的当下,这样的政策显得十分不合时宜,还有可能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况且,改革开放的实践也证明,高手在民间,获得了经济自由的个人,可以创造出惊人的创业奇迹。政府部门应该做的,是放水养鱼,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不是放鱼进水,制造一些“官商不分”的所谓创业者。 |
关键词:铁饭碗,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