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流量用不完清零”是霸王条款
近日,微博上流传着不少针对手机上网流量套餐业务的抱怨:“为何移动通讯的套餐流量,用不完就作废,却不能累积到下一个月? ”“为什么每个月的套餐超了就要多付费,而不是和一年的总流量折中? ”移动、联通和电信均表示,目前没有将使用不完的流量累积到下月继续使用的业务,剩余流量月底会自动清零。 要是在以前,手机上网流量用不完清零,恐怕不会引发热议。但在中国手机上网用户增长至4.2亿、占网民总体的72.5%的今天,讨论手机上网流量用不完该不该清零、该不该累积到下个月,就显得相当必要了——在4.2亿手机上网用户中,如果按每人每月剩余10兆流量来计算,总共剩下的就是42亿兆的流量,如果1兆流量折合0.1元钱,那么就是4.2亿元,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 手机上网剩余流量清零,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花钱包月包流量,按道理,用不用的完的流量应该都是消费者自己的,凭什么每月月底要被通讯公司清零?就像消费者所质疑的,顾客去餐馆吃饭时,吃不完的饭菜都可打包带走,消费者只需支付一两元的打包费用,这样就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那为什么通讯公司就不能提供类似服务?用不完的流量被作废,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性浪费。 尤其是,在手机上网流量的问题上,消费者总是受到不公平的双重标准对待:当某月流量用不完,则被一声不响地予以清零,让消费者的钱白白浪费掉,从无找补用户一说;当某月流量超标,则会被收取高出包月费用几十倍的超额费,动辄上百元的超标流量费用让众多“拇指控”伤不起啊。不管流量用超标还是有盈余,吃亏的为何总是消费者?说穿了,这是运营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千方百计地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而不惜损害用户权益的结果。 手机上网流量“清零制”,需迫切改成“累积制”。虽然运营商的包月套餐在上网流量的设置上也有所多样化,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但消费者上起网来,往往不能准确掌控自己的上网时间、把握自己的流量消费额度,或超额或用不完几乎是普遍常态,流量“累积制”才是得民心之举。从技术层面考量,运营商实现多余流量的转移、累积,应该不是难事吧?至少,当某月流量超标时,应允许消费者使用以前多余出来的流量进行填补。 手机上网流量“累积制”,不仅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更会刺激移动互联网的繁荣发展。要知道,含混不清的手机上网计费问题,流量用不完清零制、超额流量资费贵等,阻碍了不少潜在消费者对手机上网的热情。(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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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霸王条款,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