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法”能否激励好人
被称为“好人法”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近日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保护救助人的专门立法,将为“活雷锋”撑起一把保护伞,诬告陷害救助人将担责。(7月9日《人民日报》) 许朝军(河南公务员):让救助者学会依法施救,在救助别人的同时,学会维护个人权益,不仅是实现科学救助的前提,更是避免“流血又流泪”的根本条件。这种法律干预,对于被救助对象的无理要求和非善意行为而言,更是一种叫停和警示,对于矫正个别人错乱的道德知觉,很有必要。 乾羽(江苏教师):人们习惯袖手旁观,除了担心被冤枉,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孤岛心态”——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与他人的紧密联系,他人对于自己来说就像是一座无关的孤岛,有时,担心被冤枉只是不作为的借口而已。只有社会有效整合,公共意识形成,才能让人们真正告别冷漠,把做个好人视为一种责任。否则,“好人法”只是降低了好人受伤的几率,并不能激励、引导更多的好人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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