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不盖“离婚印”未必是好事
从7月8日起,广州市民政婚姻登记部门不再在市民办理离、结婚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市民须自行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变更婚姻状态。(7月10日《广州日报》) 从权利角度说,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属于个人隐私,没有必要对外公开。而且在户口簿上盖“已婚印”、“离婚印”,本身没有任何法理依据。所以取消在户口簿上加盖“已婚印”、“离婚印”,有一定的必要性。不过,从保障妇女权益,尤其是从保障知情权角度说,这未必是好事,有可能给更多的无良男人提供欺骗女性的机会。 男女恋爱、结婚和生活的关键是要互信,不管是已婚还是离婚,过去的信息都有必要对另一半公开。但是,当下有一些已婚者隐瞒婚姻事实,继续打着未婚的旗号欺骗对方。在户口簿加盖“已婚印”,女性能够凭此验明另一半的婚史。如果户口簿上取消加盖“已婚印”,那么很多未婚女性也就无法查询和验证恋人究竟是已婚男人还是单身男人,极有可能被已婚男人欺骗,充当不光彩的角色。 另一方面,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在选择结婚对象问题上,多数人还是很在乎对方是否有过婚史。这只要查看户口簿上有没有盖上“离婚印”就一清二楚,如果户口簿上不再加盖“离婚印”,这极有可能成为隐瞒婚史信息的重要手段。换言之,加盖“已婚印”、“离婚印”的户口簿在一定程度上充当未婚女性的保护伞,避免她们被已婚男性所欺骗。 所以,是否取消在户口簿上加盖“已婚印”、“离婚印”,不能只是简单的从权利和隐私角度考虑问题,还需要考虑到保护女性的因素。对于保护男性,亦是同样道理。(张立美) |
关键词:户口簿,已婚印,离婚印 |